實際上,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的作用與律師事務所的作用有很多相似之處,主要是以專業化的服務來為委托人謀取利益。拿專利代理機構來說吧。專利申請文件是一系列技術及法律緊密結合的文件,發明人一般只對技術比較熟悉,而對《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審查指南》等法律、法規不是很熟,所以很難撰寫出一套合格的專利申請文件、有效地維護自己應有的權利,甚至會喪失本應該得到的權利。
在申請專利的過程當中,有許多需要提交的表格文件,這些表格文件不但有形式方面的要求,甚至排列順序都有要求。另外,在申請文件提交以后,還有許多需要辦理的手續,有可能還要答復審查員提出的意見等,如果有一個環節出了問題,就可能前功盡棄,造成不應有的卻無法挽回的損失。因為專利申請文件一旦遞交,就基本喪失了進行修改的機會,而發明專利申請公開后不能授權,意味著該技術的屬性即被標示為公用技術,這種結果對申請人的利益影響可能是巨大的。
在專利代理機構執業的專利代理人是經過國家嚴格考試才取得執業資格的,他們均具備理工科背景,是既懂專業技術、又懂專利相關法律的專業人士。所以,到專利代理機構委托專利代理人辦理專利申請及其他專利事務,不僅可以避免不應有的損失,而且可以提高專利申請的質量,加快審批速度,提高申請通過率。雖然要花費一筆代理費用,但這筆花費相對于委托人專利項目的潛力來說,是一筆較少的費用。
商標代理的技術含量相比專利代理雖然稍低,但作為業務素質過硬的商標事務所來說,它能成為企業品牌戰略的策劃者,能在商標的查詢、申請、異議、維權等各個環節當好企業的顧問,其作用也是明顯的。
現在,從全世界范圍來看,知識產權代理這一行業都在蓬勃發展,知識產權代理人,特別是專利代理人的職業前景看好,這與行業的專業性是有密切關系的。